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日,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6个月,前者可易科罚金。
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但拒回答且骂警员,被当街压制、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
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去年起诉叶姓警员。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1日)公布判决结果,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即将犯罪等迹象,也没有攻击、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
判决指出,在此情况下,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
判决指出,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女老师辱骂警员“真的很蠢”等语,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
判决指出,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
桃园地院宣判,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
中消协:46款充电数据线比较试验报告显示近半数样品阻燃能力不佳******
新华社北京1月12日电(记者赵文君)小小的充电数据线看起来外表相似,实际上内在质量相差悬殊。中消协12日发布的46款充电数据线比较试验报告显示,在46款样品中,近半数样品阻燃能力不佳,编织线外皮更易降低阻燃性;近半数样品耐腐蚀性能弱,金属部分容易锈蚀。
据介绍,此次比较试验由中消协委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泰尔实验室进行,对市场上销售的部分品牌充电数据线进行比较试验,46款样品分别购自电商平台,涉及20个品牌。此次比较试验主要针对充电数据线电气安全和硬件可靠性两方面进行测试和比较,目的是比较产品性能的差异和优劣,不对产品是否合格进行判定。
充电数据线大功率使用时,一旦出现异常,无论是自身过热导致自燃或是靠近起火物品成为助燃源,都会带来安全隐患。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充电数据线外衣已经出现破损,或是插上用电设备后出现接触不良或充电过程中发热严重,应当尽快更换新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